2020年7月31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11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市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环境保护机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解决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但也存在《条例》宣传力度不够;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作用发挥不明显;污染面源治理、排污口管理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未有效发挥效用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自觉维护《条例》的权威性,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把联席会议制度落到实处,协调解决好重大水环境保护问题;抓实污染防治措施,助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水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出台配套实施政策,聚焦产业发展,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但仍然存在高等院校研究所较少,科技园区(基地)集聚度不高,缺乏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缺乏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网络平台及科技服务能力不足,政策落实效果不好等问题。会议要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营造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落实科技成果所有权制度,加强法规与政策协同,促进法规落地生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积极推进改善水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也存在一些严峻问题:2019年空气质量指数的达标率为78.9%,距省下达89%的年度目标任务还有很大差距;2019年第四季度全市河涌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内河涌劣Ⅴ类、黑臭水体占比高;黑臭(未达标)水体治理效果不明显,整治工作进展严重滞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难以按期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与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缺乏对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业薄膜的管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项目严重滞后,医疗废物焚烧厂扩容工程推进缓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工作推进缓慢。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直面问题不回避,敢于担当破难题。为切实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净土防御战;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全面防控环境安全风险;全力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村(社区)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加大扶持力度,拓宽发展渠道,完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多策并举,推动村(社区)级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存在经济发展不均衡、收入来源单一、发展后劲不足、基层党建亟待加强和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村(社区)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坚持多方帮扶,加快形成村(社区)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坚持整合资源,深度挖掘村(社区)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潜力;坚持监管并举,建立健全村(社区)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织密扎牢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确保基金安全和高效、合理使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明确,思路清晰,数据详实,措施得力,符合我市实际。但仍存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打击欺诈骗保难度大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基金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打击欺诈骗保合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基金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做好省统筹的应对准备工作,科学研究各类应对准备方案,加快科学论证进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主任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以及常委会选联工委的初审报告。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丁勇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符英主持会议。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常委会副主任冯煜荣、林凯、关瑞麟,秘书长黄超及委员共25人,缺席7人;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缺席8人。列席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叶红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兆英,以及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医疗保障局负责人。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